投資人專區公司治理董事會
多元化情形
多元化政策 | 依本公司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規定,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,並就本身運作、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,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: 一、基本條件與價值:性別、年齡、國籍及文化等,其中女性董事比率宜達董事席次三分之一。 二、專業知識與技能:專業背景(如法律、會計、產業、財務、行銷或科技)、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。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、技能及素養。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,董事會整體應具備營運判斷、會計及財務分析、經營管理、危機處理、產業知識、國際市場觀、領導、決策等能力。 |
管理目標 | 本公司重視性別平等,目前女性董事占29%,目標女性董事比率可達董事席次三分之一(至少33%以上)。 |
落實情形 | 董事會成員於遴選時已充分考量其專業及產業特性,且具員工身份之董事占比為29%,獨立董事占43%,女性董事占29%;本公司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,女性董事占二席,皆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、經驗、技能及素養,並在各領域有所專長,均能就公司營運及有關內控制度執行與相關議案提出卓見。 |